两边经友爱洽谈,依据《合同法》及国家、当地政府对房子租借的有关法律法规,就租借房子一事达到以下协议。
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XX元整,付出方法为XX,甲方应出具收据。租金于合同签定之日交清。
乙方依约交给租金,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,乙方不负拖延交租的职责;乙方假如拖欠租金,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。乙方如拖欠租金达1月以上,甲方能够从乙方履约金(如乙方付有履约金)中扣除租金,并可回收租借之房子。
租借期间,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求退房,有必要提早1个月告诉甲方,免除合同。
租借期间,乙方不得私行更改房子的结构及用处,乙方如因成心或过错形成租借房子和设备的毁损,应担任恢复原状或补偿经济丢失。乙方如需装饰墙窗,须事前征得甲方赞同。
租借期满或合同免除,乙方有必要准时搬出悉数物件。搬家后1日内房子里如仍有余物,视为乙方抛弃所有权,由甲方处理。
租借期满或合同免除,如乙方逾期不搬家,乙方应补偿甲方因而所受的丢失,必要时甲方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和请求履行。
第八条 房子如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灾害导致毁损,本合同则天然停止,互不承当职责。
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须经两边洽谈作出补充规定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平等效能。
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胶葛,应经过甲乙两边洽谈处理。洽谈不成,可提请当地房管部分调停或人民法院判决。